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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与经济学院分团委2018—2019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传递爱国奋斗、求学报国的主旋律正能量,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五四运动100周年,管理与经济学院分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82019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评个人须为北京理工大学团员(青春榜样除外)。

 

2. 20183月至2019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五四评优项目说明

 

(一)优秀团员

1.评选对象:全体团员,2018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2.参选条件: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不可与“优秀团干部”兼得;

2)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总体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团的各项活动,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已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原共青云系统)。

 

(二)优秀团干部

1.评选对象:全体团干部,2018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2.参选条件: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不可与“优秀团员”兼得;

2)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风优良,品学兼优,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总体成绩优良率达60%以上;

4)担任团干部职务不少于一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能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等方面取得工作实绩;

5)作风扎实,品德高尚,具有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精神,在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6)积极组织、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7)已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原共青云系统)。

 

(三)优秀团支部

1.评选对象:全体团支部,2018级本科、研究生团支部不参评

2.参选条件: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

2)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认真完成上级交与的各项工作;

3)学风优良,考风端正,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少于10人次;

4)支部制度建设完善,按要求完成团务统计、团费收缴、团员发展等基础性团务工作,认真履行团组织推优入党职责,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团日活动和文体活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

5)已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原共青云系统)。

 

(四)优秀新媒体平台

1.评选对象:院级新媒体平台

2.参选条件:

1)持续运营一学期以上的微博、微信平台;

2)有较完整的组织架构、固定的运营团队、明确的工作分工、稳定的信息推送;

3)有明确的发展定位和运营特色,有一定粉丝量、阅读量和活跃度;

4)在网络舆论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形象宣传、先进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4.评选方式:差额评选(材料评审)

 

(五)优秀社团

1.评选对象:校院两级学生社团

2.参选条件:

1)社团章程等规章制度健全,模范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运行规范,管理科学;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以来无责任事故,无违反学校活动审批管理相关办法的记录,办公室等活动场地整洁卫生,无安全隐患;

3)围绕学校育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繁荣校园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4)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作用,2018年以来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的优先。

4.评选方式:差额评选(材料评审)

 

(六)“雷锋”团队

1.评选对象:全体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及团支部

2.参选条件: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

2)具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机制,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

3)立足校园或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4)长期坚持、形成品牌的团队优先。

4.评选方式:差额评选(材料评审)

 

(七)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全体团员

2.参选条件:

1)符合参选基本条件;

2)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

3)长期坚持参与或参与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达50小时以上,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志愿服务组织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4)获得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表彰的优先。

4.评选方式:差额评选(材料评审,志愿服务时长需出具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具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

注:青春榜样候选团队和个人可兼报“五四”评优中其他集体和个人项目。

 

三、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32924点前

 

(二)提交材料

 

电子版材料: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仅提交奖项申报表

 

2)差额评选项目:①各类奖项申报表;②个人项目——不少 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其他支撑材料;③集体项目——2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其他支撑材料。

 

3)《评优项目汇总表》(附件3

 

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项目(示例:张三+1120150008+优秀团员)及姓名+学号+项目+汇总表(示例:张三+1120150008+优秀团员汇总表)

 

(三)提交方式

 

1.电子版

 

发送至各年级邮箱

本科2017级:lintianmengbit@163.com

本科2016级:zhishan201@126.com

本科2015级:zhulou340@163.com

体优:626205403@qq.com

研究生:bangongshi340@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学号+五四评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规范工作流程。

 

(三)结合团员评议工作进行推优。

 

(四)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坚持宁缺毋滥。

 

 

 

 

 

 

附件3:评优项目汇总表

 

附件4:各项评优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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