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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管理与经济学院现有教职工138人,教授、研究员34名,博士生导师44名(含兼职7人),副教授及相当职称人员56名。教育部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2人。学院设有6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项目;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能源与气候经济、国民经济动员学2个交叉学科博士点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
    2015年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我院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学院,采取自行组织考试选拔博士生。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管理学院综合考试工作原则
    1、以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为核心,全面提升选拔质量。
    2、服从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总体布局。
    3、严格招生程序,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考生申请报名
    时间:2015年1月12日—2月9日
    考生需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指定网址进行统一报名,请考生参照我校研究生院招办公布的《北京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及提交材料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核
    网报成功的考生,按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将申请材料邮寄或送达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主楼336,李晓慧,电话:68912481)。
    管理学院负责对考生报名基本资格的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博士生导师对考生的科研水平、研究潜质、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择优选择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确定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四、组织考试
    管理学院综合考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考试工作部署下完成,学院负责考试的命题、考务、阅卷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初选合格考生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22日(以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初试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在考试前通知给每位初选合格考生,考生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管理学院综合考试。
    3.笔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每人至少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综合考试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专家组依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及表现,及博士生导师根据报考自己的考生情况进行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上报学院招生工作组讨论并批准。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办。
    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七、保障制度
    1、严格招生程序,做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
    2、成立命题小组,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与试题命题工作,对命题人员姓名对外保密;
    3、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试题的移交、收发、保管等工作,手续严密、清楚、无误,保证试题的绝对秘密;
    4、阅卷人员严格执行评分细则,贯彻公正、准确的原则,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同时做好复查工作,确保阅卷工作质量。
八、其他说明
    1.要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4.考生可下载本通知附件查阅管理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5.考生可直接与管理学院李晓慧老师联系咨询有关招生事宜:
    电子邮箱:yanjiushengli@163.com
    联系电话:010-68912481
    微信:李晓慧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李晓慧 收 (邮编:100081)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管理与经济学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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