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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本直博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5.本科期间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获科研成果奖、在全国高水平科技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一份。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单(提交复印件,复试时出示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其他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证书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 夏令营优秀营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优秀营员证书复印件。(若有,请放到所有材料最前面)

7. 除上述材料,申请本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1-2)一式两份(推荐人须是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均在复试时提交学院审核备案,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报名

即日起-9月22日学生可递交电子材料进行报名,填写《2022年入学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将盖章后的申请表电子扫描件发送至smegraduatecenter@163.com,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姓名+申请专业+本科学校名称。另外请扫描文后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不填写者将无法获得面试资格。学院将在收到材料的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分批次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信请致电010-81381118或邮件联系。

申请材料的纸质版请于9月26日前快递(顺丰)至北京市房山区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文四楼207(何为收),座机:010-81381118。快递袋上请标注申请专业。纸质材料未按时提交者将不予录取。

2.复试方式及时间

(1)学院通知复试:学院资格初审小组对推免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复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

(2)学生参加复试:面试小组对推免生进行面试、评定面试成绩,最终确定预录取名单。

3.复试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8日-10月20日。

4.学生于9月28日在系统中报名后,研究生中心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复试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同放弃,学院有权递补录取。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信息情况。

5.相关报考事项考生可在即日起工作日期间向学院咨询,座机:010-81381118。


四、其他
1.招生专业及学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别

学制

学习形式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型

2

全日制

0202J1

国民经济动员学

学术型

2

全日制

0202J2

能源与气候经济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1J2

国民经济动员学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1J3

能源与气候经济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1J4

机电储能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2

全日制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型

2

全日制

2.招生计划

2022年我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12名,本直博生16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3.我校将于2022年4-5月对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相应协议。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4)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5.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助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等,具体政策参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7.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联系人

何 为: 010-813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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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院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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