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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令第119号)》、《研函〔2018〕113号-关于评定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现就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评奖范围界定依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制内在籍全日制(全脱产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国防科工及军队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延期不能参评

2. 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

2017级: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比例15%),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

2018级:一等新生奖学金8000元,二等新生奖学金5000元,学业奖学金2000元。

博士研究生:

2014级:特等奖学金6000元(比例10%),一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比例20%),二等学业奖学金3500元;

2015级:特等奖学金12000元(比例10%),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比例20%),二等学业奖学金5500元;

2016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比例30%),二等学业奖学金5800元(无特等奖学金)。

2017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比例30%),二等学业奖学金5800元(无特等奖学金)。

2018级:一年级学业奖学金7000元。

3. 评审标准及名额分配

普硕、博士:

2014级(博士)、2015级、2016级、2017级研究生采取申请评审制,2018级新生由学院评定无需申请。

申请制评审标准如下(参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

(1)论文情况:参照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校学位[2012]5号),作为对论文质量考查的依据。中文期刊要求正式刊出;SCI、SSCI刊源、EI期刊(英文)要求正式刊出或在线发布;

(2)学业成绩:2017-2018学年所学课程成绩,计算平均分。

(3)其他成果及奖励:包括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著作权证书)或学校表彰等。

专硕:

针对2017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习成绩、学院给出的思想素质测评成绩、班级给出的民主评议成绩(采用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三个方面各申请人的进行综合评定。

评选条件:

1)已通过2018-2019学年学籍注册并进入开题答辩名单的2017级专业学位学生;

2)2017-2018学年年度所有课程(含选修课)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现象,满足优良率80%(含)以上(良好标准为80分及以上成绩);

3)积极参与班级、联合会、学院和中心公共服务、学生以及公益活动,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公共服务、文体活动、学术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无违规违纪情况。

针对2018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联考成绩、学院给出的思想素质测评成绩、班级给出的民主评议成绩(采用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三个方面各申请人的进行综合评定。其中,2018级MPAcc保送研究生按院相关文件执行。

评选条件:

1)已通过2018-2019学年学籍注册,并已交纳第一学年学费的2017级专业学位学生;

2)积极参与班级、联合会、学院和中心公共服务、学生以及公益活动,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公共服务、文体活动、学术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无违规违纪情况。

名额分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7级(2016级两名少数民族骨干学生与2017级学生一起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一等奖学金名额21个(比例15%),需申请;二等奖学金名额116个,无需申请自动获得;

2018级,一等奖学金名额56个(详见2018管理与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式名单),二等奖学金名额43个(详见2018管理与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式名单),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名额60个,无需申请自动获得;

博士研究生:

        2014级,特等奖学金1个(比例10%),一等奖学金名额1个(比例20%),需申请;二等奖学金名额6人,无需申请自动获得;

2015级,特等奖学金4个(比例10%),一等奖学金名额8个(比例20%),需申请;二等奖学金名额28个,无需申请自动获得;

2016级,一等奖学金名额13个(比例30%),需申请;二等奖学金名额30个,无需申请自动获得。

2017级,一等奖学金名额13个(比例30%),需申请;二等奖学金名额31个,均无需申请自动获得。

2018级,一年级博士奖学金无需申请自动获得。

专业学位硕士:

2016级,一等奖学金2人,二等奖学金11人。

2017级,一等奖学金17人,二等奖学金98人。

2018级,MBA二等新生奖学金41人,MPAcc一年级学业奖学金13人。

4. 补充说明

(1)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

(2)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

(3)第一作者为学生导师、第二作者为学生本人的论文,可视同学生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学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4)已获得学校特等奖或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在评审时仍然以成果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5. 时间安排

(1)9月19日~9月28日:公布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4级(博士)、2015级、2016级、2017级研究生提交《在读期间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汇总表》(见附件4)、《北京理工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成绩单》和相应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出版的刊物、获得的专利或表彰的复印件,并且SCI、SSCI、EI论文要求提供检索证明、影响因子证明);

请务必于9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主楼336;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形式打包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博士研究生:maruyi@bit.edu.cn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liufangyjs@163.com

专业硕士研究生:yujingli@bit.edu.cn

(2)9月29日~10月13日:学院组织评审;

(3)10月16日~10月20日: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10月24日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8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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