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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经济学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务部《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2021]62号),管理与经济学院制定关于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原则

1.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二、推荐条件

1.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学院在籍本科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原则上未参加过往届推免。

7.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且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

8.到推荐时为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三、推荐方式

今年学院每一位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均需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获得推荐资格,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

由学校根据截至2021年9月1日学院应届毕业生注册学生人数(以下简称注册学生数)下达推免名额指标。

学院按各专业学生人数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符合成绩排名要求的学生首先按照这种方式进行推免。在选拔推荐学生时,将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以《管理与经济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中规定的有效课程成绩计算。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分母为专业在籍学生数)。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以外的加分按总排名分数的10%计算,以综合排名顺序推荐。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 =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 × 0.90+其他表现排名名次 × 0.10

上式中“其他表现”排名的评定细则见《管理与经济学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按专业学习成绩和特长综合排序推荐

未能按推荐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但有竞赛获奖、学术专长、文艺特长、工作实践能力等特殊专长或热爱且有意愿攻读兵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领域研究生的学生,可申请对应类别的奖励加分。奖励加分的上限为3分,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进行加分,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申请特殊专长奖励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申请相关学科领域奖励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30%以内。

奖励加分细则由教务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兵器特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别制定,并在学院和部门网站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学生获得奖励加分后,学院将奖励加分与学生学习成绩加和后重新计算该生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若综合排名不低于在学院选拔中该专业按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最低综合排名,则奖励加分为有效加分,学生方可获得推免资格;否则为无效加分,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通过奖励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按照相应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3. 国际经济与贸易(体优班)在选拔推荐时,结合教务部和体育部相关保研政策,另行实施。

四、推荐名额分配

按推荐方式1,学校下达我院推免名额共59人。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按专业学生人数 *(分配名额数/全院学生总数)计算并取整,结果如表1所示。


序号

专业名称

推免名额取整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

2

工商管理

5

3

市场营销

1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5

会计学

5

6

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教学专业)

6

7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32

总人数

56


对于因小数点积累产生的剩余推免名额,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从各专业产生候补学生。候补学生是指各专业满足本方案推荐方式1获得推免资格,且在表1推免名额之外的按排名顺序递进的学生。按排名顺序递进是指各专业按顺序排名靠前的同学如果不符合推免条件或放弃推免资格,排名后一位同学有资格递进。对候补学生的推免名额分配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评审后确定。

五、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指标,按比例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根据各专业学生综合排名顺序,确定推免名单。学院推免实施方案和推荐学生名单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议,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学校有关部门。

重要时间节点:

9月10日(周五),学院完成推免工作细则和思想品德考核细则,报学校相关部门。

9月14日(周二)前,学院将首批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的推免生候选人报推免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9月14日(周二)前,学院召开保研动员会。

9月18日(周六)前,对拟奖励加分的学生,学院公示重新计算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

9月20日(周一)12:00前,学生提交承诺书或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9月22日(周三)前,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将免试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

9月22日(周三)前,学院将免试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教务部,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六、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均不参加 2022 年就业,必须与学校签署附件1《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的内容执行。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院汇总后报教务部备案。

3.学生正式提交申请后,原则上学生本人不得再变更其申请内容。

4.推免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用于向本校和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5.加强对推免生最后一学年的管理。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如在最后一学年出现违反校纪校规或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工作中如遇其他相关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如有必要,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兆华、颜志军

副组长:张祥、唐葆君、彭明雪、关宏

成 员:赵先、陈翔、吕鑫、张纪海、吴水龙、高昂、董沛武、赵洱岽、夏恩君、孟凡臣、陈宋生、肖淑芳、刘建昌、高慧颖、余晓泓、孙淑英、王月辉、杨添安

秘 书:孙琼、张媛媛、李明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 邮箱:7220210030@bit.edu.cn

张媛媛 邮箱:zszhangyuanyuan@163.com

电话:68914234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21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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